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期待中國法治的春天
發布日期:2014/03/03
汪少鵬
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加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并明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時隔十六年之久后,素有“小憲法”之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經過大修并已經生效實施,其中,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確定為其任務之一,并在諸條款中予以充分、具體的體現。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法治的議題更是成為最亮麗的風景。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面對13億中國人和全世界莊重承諾:“建設法治政府,這尤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無論任何人、辦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權限,我們要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標志中國的法治進程將在廣度、深度、速度上有新的提升,同時還昭示著中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開放和自信擁抱法治。
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法治的春天即將到來!
法治能夠為人們提供良好的生活秩序,能夠給社會帶來公平正義,能夠使人們自由而有尊嚴地生活,能夠使人們有安全感。因為有了法治,人們住在自己的家里就如同堅固的城堡不容易受到隨意入室干擾;因為有了法治,人們就不會顧慮自己會像佘祥林、聶樹斌、趙高平叔侄等那樣被無端羈押和冤枉入獄;因為有了法治,人們就不會擔憂自己付出辛勞后薪酬難討、汗水白流……歸根結底,法治是所有人的期待和愿景,是人們幸福生活的保障。當所有人意識與體會到法治是一種真切、尋常而又實惠的生活方式的時候,人們就會產生對法治的信任和依賴,如同我們離不開空氣、陽光和水一樣。當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自然,才能源源不斷地釋放著法治的正能量。因此,法治應該成為所有人的一種生活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形成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這凸顯了法治精神在依法治國新階段中的重要作用,無疑極具時代特色和現實意義。
翻開中華民族的治國史,延續幾千年的滄海桑田,基本都是“人治”和“專制”的治國理政方式。新中國成立后,我們一直在艱難地探索治國理政的科學方式,經歷了法治缺失的浩劫和夢魘。從改革開放吹來法治的春風,到十五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首次提出和“依法治國”載入憲法;從十七大明確了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十八大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并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國的法治進程逐漸駛入高速道。
當下中國的各界各方人士已經形成共識,深信不疑地認同“法治”是最佳的治國理政方式,這個結果來之不易。為此,我們應當呵護、堅守并鞏固這個彌足珍貴的成果,這就需要人們信仰法治和敬畏法治。
信仰法治就是對法治心悅誠服,充滿信任,就是保持法治在心中的純潔度,真正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沒有特權,執行法律沒有例外。懂得該做什么和不該做什么,習慣于在頭腦里用憲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動上會有憲法法律作為底線。黨的十八大把“法治”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讓法治成為一種全民信仰,將法治轉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強大動力。
敬畏法治就是基于因法治神圣而產生尊敬感和因法治嚴厲而產生的惶恐感。法治是公平正義的基石,任何人違反了憲法法律都必須受到懲處,從而付出沉重的代價。有了對憲法法律的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為準則和規范,就能自覺約束自己,不做越軌出格之事。一旦沒有了這種敬畏之心,往往就會胡作非為、為所欲為、肆意妄為,最終走向自我毀滅。
法治的前提是憲法的實施,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其權威必須得到維護,其尊嚴必須得到捍衛。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大會上強調:“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只有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障,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我們要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
法治的核心是法律必須被嚴格執行,但“徒法不足以自行”, 保障法律的正確和嚴格實施,是所有公權力部門及權力行使者,尤其是司法機關及司法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只有司法機關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并重,既嚴格公正司法,又文明規范司法,不斷提高司法水平和公信力,才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法治統一、尊嚴和權威。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對司法工作提出的這一基本要求,詮釋著公平正義是司法追求的終極目標和法治的精髓。
“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強則國家強。”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但實現中國夢,離不開法治護航。法治將托起和承載著中國夢,惠及民生福祉,讓人們對美好未來充滿希望。只有堅定不移地推進和踐行法治,才能夠使我們在追求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從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進程中有秩序和安全保障。
“中國夢是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每個中國人都有屬于自己的中國夢,都有著自己對幸福生活和美好制度的追求與向往。無論是法律人,還是非法律人,都有著對真正意義法治社會的追求與向往,這同樣是中國夢的一部分。
讓我們一起做法治的信仰者、敬畏者、守望者和踐行者!讓我們共同期待中國法治的春天早日到來!
作者簡介
汪少鵬律師,立豐律師事務所(武漢、上海、十堰)高級合伙人/主任。
首屆湖北省十佳律師、中華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湖北省法學會刑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委政府律師顧問團成員、湖北省政協律師顧問組成員、湖北省委政法委員會法制環境監督員、湖北省工商業聯合會法律顧問團成員、湖北省人民政府駐上海(江蘇、浙江)辦事處法律顧問組組長、湖北省警察協會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律師顧問團團長、恩施州法治建設專家委員會委員。2012年底被司法部評為“全國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成績突出律師”。
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曾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從事刑事審判與刑事法律教學工作。自從事律師職業以來,長期專注刑事辯護業務。成功辯護了眾多重大影響與復雜、疑難的各類刑事案件,最為典型的是辯護了轟動全國乃至在海外產生較大影響的湖北巴東鄧玉嬌故意傷害(致死)一案。
兼任武漢紡織大學客座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合作導師。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