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立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鄒鯤律師受邀為武漢市環保局“關于新環保法實施后環境執法新常態”進行專題講座
發布日期:2015/02/05
2015年1月28日,由武漢市環保局舉辦的“關于新環保法實施后環境執法新常態”的專題講座在武漢市環保局17樓會議室如期舉行,我所合伙人鄒鯤律師受邀參加。
會議由武漢市環保局監察執法支隊曾欣副局長主持,市環保局及其下轄14個區局共計一百五十名余名領導干部、執法人員到場聽課。
鄒鯤律師首先主講《官告民:“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環境部門的被動與主動》,鄒律師從新實施《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出發,結合環保部2015年全國環境工作會議的精神,系統介紹了環境行政執法面臨的新狀態,同時結合諸多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例,生動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建議市環保局在執法過程中應正確行使環境執法權,適當運用民事索賠權,盡量避免工作被動,并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隨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環研所張忠民副教授以《環保部關于行政執法“硬權力”的四個細則解讀》,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楊凱主任以《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新常態》為題分別進行了演講。
會議自當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內容充實,各位參加培訓人員課上認真聽課,課下積極與授課老師交流,紛紛表示將在今后的環境執法過程中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固定證據、運用司法手段,為武漢市的碧水藍天加倍盡責。
會議由武漢市環保局監察執法支隊曾欣副局長主持,市環保局及其下轄14個區局共計一百五十名余名領導干部、執法人員到場聽課。
鄒鯤律師首先主講《官告民:“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環境部門的被動與主動》,鄒律師從新實施《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出發,結合環保部2015年全國環境工作會議的精神,系統介紹了環境行政執法面臨的新狀態,同時結合諸多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例,生動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建議市環保局在執法過程中應正確行使環境執法權,適當運用民事索賠權,盡量避免工作被動,并提出了建設性意見。
隨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環研所張忠民副教授以《環保部關于行政執法“硬權力”的四個細則解讀》,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楊凱主任以《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新常態》為題分別進行了演講。
會議自當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內容充實,各位參加培訓人員課上認真聽課,課下積極與授課老師交流,紛紛表示將在今后的環境執法過程中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固定證據、運用司法手段,為武漢市的碧水藍天加倍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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