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立豐所結對幫扶五峽所報道
發布日期:2013/04/10
《保康司法》第十四期以“結對傾情幫扶、攜手并肩發展”為題,專題介紹了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長期堅持與鄂西北區貧困縣的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結幫扶情況(原文附后)
保康司法
第十四期
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地處鄂西北山區保康縣,山區律師事務所由于制約因素很多,發展壯大的步伐較慢,近年來在地處武漢市的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的結對幫扶下,逐步走出困境,步入規范化發展之路,為促進保康區域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不可或缺的法律服務功能。
一、抓機遇,攜手發展定計劃
2007年5月,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主體活動號召下,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充分發揚無私奉獻精神,幫助扶持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并于5月31日在保康縣與五峽所簽訂了為期三年的《行業互助合作共同發展計劃》。該《發展計劃》規定:一是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向五峽所無償援助1-2萬元資金,幫助五峽所改善辦公條件,加強網絡建設,購買法律書籍等;二是加強業務學習培訓;三是指導辦理法律事務;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兩年來,省律協副會長、立豐所副主任、合伙人張用江律師等先后三次深入到山區保康律師所開展專題調研。要求五峽所從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入手,加大自身宣傳力度,提高五峽所社會地位和公眾形象,充分利用與立豐所的互助合作機遇,迅速扭轉局面、擺脫困境,盡快走向正常的發展軌道。張用江律師還結合立豐所管理上的成功經驗及個人的辦案技巧,向五峽所全體律師傳經送寶,為該所的發展和成功奠定了基礎。
二、講奉獻,一心一意真幫扶
立豐所是合伙制律師事務所,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同所有,為幫扶五峽所,從主任到合伙人再到全體律師,都心甘情愿犧牲個人利益,無償幫助五峽所脫困、發展。立豐所主任汪少鵬、副主任張用江等律師堅持以大帶小、以強帶弱、大哥帶小弟的兄弟般感情,充分體現了立豐所的無私奉獻精神。兩年多來,立豐所先后扶持五峽所萬元電腦、萬元現金,今年6月又再次扶持近2萬元的《法典》書籍。張用江副主任來五峽所見到《法典》時講到:“這套《法典》我自己沒有,立豐所也沒有,這是我在江西辦案時從書訊上發現的,當即訂購了一套送給你們,截止目前你們所所擁有的法律書籍在全省最完整,甚至全國少有,希望你們認真保管,發揮作用。”不僅于此,立豐所在對五峽所業務指導上,張用江還多次放下手中的案子,幫助五峽所討論研究重大疑難案件,認真指導代理辨論意見,先后為保康縣九里川村委會訴保康縣工商局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訴訟案,湖北堯治河集團公司訴四川新希望集團公司撤銷股份轉讓糾紛案出謀劃策,指點迷津,確保了前案的勝訴,后案的圓滿和解,為堯治河集團公司避免了上千萬元損失。正是立豐所的無私幫助,耐心細致的指導。目前,五峽所已經走出困境,化解外債達90%,2008年業務收入創歷史新高。
三、巧借鑒,機制創新結碩果
作為國資所的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由于體制上的限制,內部機制不活,導致問題層出不窮。五峽律師事務所學習積極借鑒湖北立豐所內部管理的成功經驗,經過反復論證,嘗試著改革內部運行機制,創新管理模式。一是產權明晰,除辦公用房外,對所內其它財產如辦公桌椅等,以合理價格由律師個人出資購買,集體不添置固定資產;二是計劃開支,年初根據全年所需開支項目,逐項明晰,按計劃實施,堅決壓縮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三是民主管理,由過去主任說了算,改為重大問題,如年初“計劃”、超項目開支等,提交全體律師會議討論決定。這種國資所性質按照合伙所體制管理的辦法,經過2008年的試運行,效果非常明顯,一方面降低了公共開支,增加了積累,為該所盡快消償債務蓄積了資金,當年就清償債務80%;另一方面起到了節能降耗作用,提高了資產的有效利用價值;第三方面,增加了大家的勤儉節約意識,有效控制不必要開支,減少浪費。制度的改革與創新為五峽所健康穩步發展開啟了創業新篇章。
保康司法
第十四期
保康縣司法局 2009年8月17日
結對傾情幫扶 攜手并肩發展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地處鄂西北山區保康縣,山區律師事務所由于制約因素很多,發展壯大的步伐較慢,近年來在地處武漢市的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的結對幫扶下,逐步走出困境,步入規范化發展之路,為促進保康區域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不可或缺的法律服務功能。
一、抓機遇,攜手發展定計劃
2007年5月,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的主體活動號召下,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充分發揚無私奉獻精神,幫助扶持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并于5月31日在保康縣與五峽所簽訂了為期三年的《行業互助合作共同發展計劃》。該《發展計劃》規定:一是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向五峽所無償援助1-2萬元資金,幫助五峽所改善辦公條件,加強網絡建設,購買法律書籍等;二是加強業務學習培訓;三是指導辦理法律事務;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兩年來,省律協副會長、立豐所副主任、合伙人張用江律師等先后三次深入到山區保康律師所開展專題調研。要求五峽所從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入手,加大自身宣傳力度,提高五峽所社會地位和公眾形象,充分利用與立豐所的互助合作機遇,迅速扭轉局面、擺脫困境,盡快走向正常的發展軌道。張用江律師還結合立豐所管理上的成功經驗及個人的辦案技巧,向五峽所全體律師傳經送寶,為該所的發展和成功奠定了基礎。
二、講奉獻,一心一意真幫扶
立豐所是合伙制律師事務所,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同所有,為幫扶五峽所,從主任到合伙人再到全體律師,都心甘情愿犧牲個人利益,無償幫助五峽所脫困、發展。立豐所主任汪少鵬、副主任張用江等律師堅持以大帶小、以強帶弱、大哥帶小弟的兄弟般感情,充分體現了立豐所的無私奉獻精神。兩年多來,立豐所先后扶持五峽所萬元電腦、萬元現金,今年6月又再次扶持近2萬元的《法典》書籍。張用江副主任來五峽所見到《法典》時講到:“這套《法典》我自己沒有,立豐所也沒有,這是我在江西辦案時從書訊上發現的,當即訂購了一套送給你們,截止目前你們所所擁有的法律書籍在全省最完整,甚至全國少有,希望你們認真保管,發揮作用。”不僅于此,立豐所在對五峽所業務指導上,張用江還多次放下手中的案子,幫助五峽所討論研究重大疑難案件,認真指導代理辨論意見,先后為保康縣九里川村委會訴保康縣工商局撤銷公司登記行政訴訟案,湖北堯治河集團公司訴四川新希望集團公司撤銷股份轉讓糾紛案出謀劃策,指點迷津,確保了前案的勝訴,后案的圓滿和解,為堯治河集團公司避免了上千萬元損失。正是立豐所的無私幫助,耐心細致的指導。目前,五峽所已經走出困境,化解外債達90%,2008年業務收入創歷史新高。
三、巧借鑒,機制創新結碩果
作為國資所的湖北五峽律師事務所,由于體制上的限制,內部機制不活,導致問題層出不窮。五峽律師事務所學習積極借鑒湖北立豐所內部管理的成功經驗,經過反復論證,嘗試著改革內部運行機制,創新管理模式。一是產權明晰,除辦公用房外,對所內其它財產如辦公桌椅等,以合理價格由律師個人出資購買,集體不添置固定資產;二是計劃開支,年初根據全年所需開支項目,逐項明晰,按計劃實施,堅決壓縮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三是民主管理,由過去主任說了算,改為重大問題,如年初“計劃”、超項目開支等,提交全體律師會議討論決定。這種國資所性質按照合伙所體制管理的辦法,經過2008年的試運行,效果非常明顯,一方面降低了公共開支,增加了積累,為該所盡快消償債務蓄積了資金,當年就清償債務80%;另一方面起到了節能降耗作用,提高了資產的有效利用價值;第三方面,增加了大家的勤儉節約意識,有效控制不必要開支,減少浪費。制度的改革與創新為五峽所健康穩步發展開啟了創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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