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立豐所合伙人鄒鯤律師受邀為武漢市160余家環境企業進行專題講座
發布日期:2015/02/09
2015年2月5日(周四)下午,由武漢市環境監察支隊舉辦的“新環保法實施后企業環境責任” 專題培訓在武漢市環保局舉行。武漢市160余家環境企業參加,我所合伙人鄒鯤律師受邀主講。
鄒鯤律師演講題目是《企業的環境法律責任及風險防范》,鄒律師首先介紹了環境專業律師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強調了律師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并重點介紹了本所環境與資源業務律師團隊的狀況。在主題演講中,鄒律師結合新實施《環境保護法》、環保部的配套規定,通過七個案例詳細分析了企業違法生產將承擔的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以及三種責任之間的關系,分別闡釋了各種責任形式具體的承擔方式。同時,鄒律師通過列表比較的方式,生動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提醒企業當前面臨的環境法律責任新風險——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整個授課過程中,鄒律師采用了諸多案例講行穿插講解,真誠地建議在座的企業代表們應守法經營,主動與環境行政機關溝通尋求指導,并應聘請法律專業人士規避風險等許多建設性意見。
參加培訓的企業代表紛紛表示企業生產將在今后進一步改善管理,改進生產技術、規范生產程序、進一步減少環境污染,為武漢市的碧水藍天加倍盡責。
鄒鯤律師演講題目是《企業的環境法律責任及風險防范》,鄒律師首先介紹了環境專業律師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強調了律師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性,并重點介紹了本所環境與資源業務律師團隊的狀況。在主題演講中,鄒律師結合新實施《環境保護法》、環保部的配套規定,通過七個案例詳細分析了企業違法生產將承擔的刑事、行政、民事三種責任以及三種責任之間的關系,分別闡釋了各種責任形式具體的承擔方式。同時,鄒律師通過列表比較的方式,生動解讀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提醒企業當前面臨的環境法律責任新風險——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整個授課過程中,鄒律師采用了諸多案例講行穿插講解,真誠地建議在座的企業代表們應守法經營,主動與環境行政機關溝通尋求指導,并應聘請法律專業人士規避風險等許多建設性意見。
參加培訓的企業代表紛紛表示企業生產將在今后進一步改善管理,改進生產技術、規范生產程序、進一步減少環境污染,為武漢市的碧水藍天加倍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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