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成功中標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
發布日期:2016/09/05
2016年8月29日,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成功中標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服務期限三年。
本次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建立PPP項目咨詢機構庫是為落實《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意見》(武政規【2016】4 號)文件精神,推動我市 PPP 模式規范高效運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參加投標的全國專業咨詢企業、機構數以百計,最終按評分高低排名的前34名中標,成為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咨詢服務機構。我所與湖北設備工程招標有限公司等專業咨詢企業組成的投標團隊以總分第五名入選。本次入選的律所僅有六家,我所排名第二。
入選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本所主要由鄒鯤律師團隊、易卉律師團隊共十余名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組成,將參加武漢市今后眾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項目以及公用事業領域的建設項目,提供PPP模式專業咨詢和法律服務,為武漢市PPP項目規范高效運作作出重要貢獻。
鄒鯤律師團隊在環保領域有豐富經驗,參與或擔任武鋼、中法水務公司、長山口垃圾處理場、中東磷業公司、聚焦精化學公司、湖北宜化集團、湯遜湖污水處理廠、同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嚴西湖漁場等諸多企業的專家咨詢論證、法律顧問等工作,為鍋頂山垃圾焚燒場、東湖高新集團污水處理廠等PPP項目提供專項論證服務,并多次受邀參加人民大學的PPP項目法律實務高級培訓班,與來自全國的PPP項目專家深入交流相關理論與實操經驗,培養了深厚的PPP模式理論功底,積累了大量的PPP模式實踐經驗。
易卉律師團隊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融資以及建成后的營運管理等項目管理法律服務領域有豐富經驗,參與提供服務的項目包括BOT\TOT\PPP等模式。易卉律師團隊正在為社會資本參與武漢市2016年第一批市級PPP儲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易卉律師還作為武漢市財政局PPP評審專家參與了部分武漢市2016年第一批市級PPP儲備項目評審,在為政府以及為社會資本提供法律服務方面均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隨著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政府有限的財政收入與不斷增長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的建設投入的矛盾日益突出,為此中央提出允許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運營,同時要求嚴控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自此引發我國推廣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熱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頻頻發布政策文件推動PPP模式的應用和發展,各地政府也紛紛響應,制定發布PPP模式在各地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大力推廣PPP模式在各地的實施。
本次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建立PPP項目咨詢機構庫是為落實《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意見》(武政規【2016】4 號)文件精神,推動我市 PPP 模式規范高效運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參加投標的全國專業咨詢企業、機構數以百計,最終按評分高低排名的前34名中標,成為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咨詢服務機構。我所與湖北設備工程招標有限公司等專業咨詢企業組成的投標團隊以總分第五名入選。本次入選的律所僅有六家,我所排名第二。
入選武漢市PPP項目咨詢服務機構庫,本所主要由鄒鯤律師團隊、易卉律師團隊共十余名執業經驗豐富的律師組成,將參加武漢市今后眾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項目以及公用事業領域的建設項目,提供PPP模式專業咨詢和法律服務,為武漢市PPP項目規范高效運作作出重要貢獻。
鄒鯤律師團隊在環保領域有豐富經驗,參與或擔任武鋼、中法水務公司、長山口垃圾處理場、中東磷業公司、聚焦精化學公司、湖北宜化集團、湯遜湖污水處理廠、同心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嚴西湖漁場等諸多企業的專家咨詢論證、法律顧問等工作,為鍋頂山垃圾焚燒場、東湖高新集團污水處理廠等PPP項目提供專項論證服務,并多次受邀參加人民大學的PPP項目法律實務高級培訓班,與來自全國的PPP項目專家深入交流相關理論與實操經驗,培養了深厚的PPP模式理論功底,積累了大量的PPP模式實踐經驗。
易卉律師團隊在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融資以及建成后的營運管理等項目管理法律服務領域有豐富經驗,參與提供服務的項目包括BOT\TOT\PPP等模式。易卉律師團隊正在為社會資本參與武漢市2016年第一批市級PPP儲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易卉律師還作為武漢市財政局PPP評審專家參與了部分武漢市2016年第一批市級PPP儲備項目評審,在為政府以及為社會資本提供法律服務方面均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是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彼此之間形成一種伙伴式的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合作的順利完成,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隨著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鎮化建設目標,政府有限的財政收入與不斷增長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的建設投入的矛盾日益突出,為此中央提出允許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運營,同時要求嚴控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自此引發我國推廣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的熱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頻頻發布政策文件推動PPP模式的應用和發展,各地政府也紛紛響應,制定發布PPP模式在各地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大力推廣PPP模式在各地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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