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精神,《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關于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豐所”)積極響應政策號召,以最大的熱情籌備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立豐所長期以來注重積極探索實踐律師調解制度。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武漢市司法局《關于開展律師調解工作試點的實施方案》2月9日公開發布,在我所引起強烈反響與一致認同。立豐所管委會當即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申報事宜,致力集合全所之力向人民群眾提供民事案件調解服務,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方面發揮我所團隊優勢、資源優勢和實踐優勢,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十九大精神!
立豐調解室共15人,其中吳畏擔任省高院調解中心律師。15人中有權益合伙人8名,中共黨員7人, 支委會民主黨派管委會考評委均有代表參加,執業10年以上的資深律師多達9人(占六成)。 可謂高配置高規格。
自1995年我所成立,憑借大量的實踐,積累了大量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培養了一批兼具厚實法律理論功底和高超溝通表達技巧的律師。無論是顧問單位的日常合同糾紛處理,還是高端客戶的疑難訴訟或仲裁案件,立豐律師均在法律法規框架內尋求促調促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節省司法資源。我所將不斷完善調解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擴大律師參與調解的廣度和深度,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調解服務。截至目前為止,武漢市從88家市屬律所中精選了包含立豐所在內的8家律所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
經管委會全體成員研究決定,2018年立豐所調解律師名單如下:
1、省高院調解中心調解律師: 吳 畏
2、立豐所調解工作室 組長:邵 華;副 組長:占傳德; 成員: 汪后新 劉勛 袁荊江 汪群 黃春紅 夏愛華 龔璇 李國芳 韓紅梅 周幫揚 王新寧 張小麗 (共1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