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豐創立于1995年,是一家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
2021年7月21日下午3點,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立豐所)“立豐青苗課堂”第四期如期開課。本次特邀立豐所民商事法律業務四部副部長、立豐研究院民商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曉明律師為主講嘉賓,立豐所青年律師工作部(以下簡稱“青工部”)成員、立豐研究院辦公室主任段斌律師主持本次課程。立豐所近30位實習律師及諸多合伙人、專職律師參加了本期青苗課堂課程的學習與交流。
王曉明律師曾在法院民事審判崗位工作近十年,有著豐富的審判實務經驗。王曉明律師開題名義地解釋了為什么要重視探究法官的審理思維及工作習慣(方法)。他認為,熟悉裁判思維,才能與法官的思路“合拍”,主張才能“靠譜”,訴答才能“說到點子上",才能讓法官理解、支持己方的主張,最終獲得更好的裁判結果。
王曉明律師詳細介紹了法官在訴訟案件的庭前、庭審、裁判等不同階段的工作習慣及思維邏輯,就此展開講解了律師在代理訴訟案件各個階段應當注意或完善的事項。例如,法律文書寫作應堅持“便利訴訟”原則:用語規范,不能使用反問、疑問、設問等加強感情色彩的句式;說理要做到論理透徹,邏輯嚴密,精練易懂。舉證的證據目錄要簡潔明了,一切以提高庭審效率為前提;質證意見一定要針對證據的三性發表,證明目的是由法官裁判的,不用過多論述。庭審中,律師的發言并非越長越好,不要答非所問而影響庭審進度,不要錯誤地將法庭辯論當作辯論賽,應簡單扼要發表觀點,不做無意義的重復闡述。
王律師在講座的最后一部分,強調了律師與法官是法律職業共同體,解決社會矛盾、修復社會正義是雙方的共同目標,律師應當理解并配合法官的工作,實現雙方的良性溝通。
王曉明律師在本次課程中還引用了諸多親身審理過、代理過的典型案例,深入淺出的講解讓參加本次課程學習的青年律師收獲頗豐。課后,多位實習律師又就工作中或學習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向王律師請教,王律師均耐心予以了解答。
撰稿:立豐所青工部
攝影:呂彥
編輯:熊敏
審核:邢錦



